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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征集!13项典型动火作业违法行为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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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征集!13项典型动火作业违法行为

为了坚决防范遏制动火作业引发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2025﹞5号)》的部署要求,结合《九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九安办发〔2022〕44号)有关规定,现就常态化动火作业违法行为线索征集公告如下:

一、动火作业13项典型违法行为

1、动火现场无消防设备或消防器材。

2、动火部位与生产系统没有有效断开。

3、动火部位5米以内有易燃物。

4、没有逃生通道。

5、逃生通道上有障碍物。

6、动火监护人离岗,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7、5级(含5级)以上风力动火作业。

8、高空动火作业没有可靠的防焊渣、火花溅落措施。

9、乙炔瓶卧放使用。

10、电气焊(气割)作业人员无证操作。

11、现场动火级别高于动火票的级别。

12、动火作业内容与火票不符。

13、动火作业中有受限空间、高空、临时用电作业,无相应的作业票。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常态化征集

三、举报方式

电话:0792-8563035(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8:00)

邮箱:yjglkpk@163.com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举报人在举报时尽可能提供准确、详细的信息,包括不局限于被举报人的姓名、所在单位、违法事实的具体情况等。

2、举报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或进行恶意诬陷。

3、对收到的线索,市应急管理局将认真核查、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

4、对核查属实的举报事项,市应急管理局在举报事项核查处理结束后,对实名举报的举报人按照《九江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九安办发〔2022〕44号)有关规定发放举报奖励。

九江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

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