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林业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国土绿化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5 15:52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林绿字〔2024〕8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3-1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0541
  • 责任部门: 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林业局,庐山西海林业主管部门

近年来,随着中央或省级财政林业专项资金补助的造林项目投入不断加大,我市成功争取了“双重”项目(九江市鄱阳湖北部湿地功能提升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正在积极争取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全市国土绿化稳步推进,植树造林成效明显。但各地在实施中出现项目监督管理滞后、相关管理政策把握不准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国土绿化工程项目管理,切实提高造林绿化质量和投资成效,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贯彻执行政策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国土绿化工程建设,全面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我局收集整理了中央投资或或以中央投资为主的国土绿化项目相关管理制度,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国土绿化工程项目培训学习,提高项目管理能力水平,规范建设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认真开展作业设计。市林业局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及时分解到相关项目县(市、区)。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落实项目责任人及实施主体,根据年度投资计划分解落实建设任务,组织编制年度作业设计,开展项目实施、技术培训、过程监管、自查验收、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报送和资料归档等工作。涉及重点区域生态修复与保护重大工程、国家储备林等国家重点项目的,要根据有关技术规程和相关政策规定单独编制项目作业设计,并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复,作业设计应由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县林业主管部门应对本县域范围内开展的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书增加合理性评价内容。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落地上图,并及时做好年度计划任务和完成任务上图工作。

三、严格开展项目建设。各地高度重视,依据出台的办法、规程、指南和技术标准建设国土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推行“四制”管理,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各地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符合“三重一大”制度要求的,可以通过该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各地收到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后要尽快开工建设,依据批准的作业设计组织施工,对项目的建设质量及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责。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四、切实加强项目监管。林业主管部门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切实履行落实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切实加强对项目落地实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县日常监管责任部门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项目竣工验收应组成验收组,由验收单位及同级发展改革主管部门、相关业务及工程、技术、经济等领域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尽快办理资金拨付程序。要及时整理收集项目档案资料,应指派专人负责项目档案管理。项目档案包括从项目申报、计划下达、项目实施和绩效评价等全过程资料,包括相关文件、文本、影像和图片资料等。


九江市林业局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