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0-07-13 19:4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0-07-1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1-10380
- 责任部门: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考核目标:促进局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第二条 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三条 考核范围: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第四条 考核组织:考核工作由局政务公开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五条 考核内容:
(一) 具体办事程序、步骤和方式、方法公开和执行情况;
(二) 履行承诺及办事效率情况;
(三)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
(四) 廉政勤政制度落实情况;
(五) 市政务公开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 考核办法:采取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科室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平时考核不定期举行,每年不少于一次,年度考核年末进行。被考核科室就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报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织人员采取群众评议、综合评审等方式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第七条 考核结果运用: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在机关工作人员年度中予以适当增减分,做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第八条 本考核办法由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