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林业局机关及事业单位2021年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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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概况
一、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二、市林业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2021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市林业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概况
一、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九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九江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九江市履约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具有九江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七)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二、市林业局基本情况
纳入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编制范围有11个单位,包括九江市林业局机关和10个所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林木工作站、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湖口木材检查站、长江大桥木材检查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业技术指导站、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11个单位实行政府会计制度合并核算。
编制总数105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3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93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7人。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人员人,退休人员62人。临时人员18人,遗属3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市林业局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收入预算总额2270.82万元,较上年减少19.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总额2190.82万元,较上年减少3.66%;本年新增上级补助收入80万元;上年结转减少53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中经费拨款2121.82万元,较上年增加0.47%;非税收入69万元,较上年减少57.41%。
非税收入中纳入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0万元,较上年减少60%;罚没收入9万元,较上年减少2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支出预算总额2270.82万元,较上年减少19.01%。
按资金性质分类:其中基本支出1562.97万元,较上年增加7.49%;项目支出707.85万元,较上年减少47.56%。
按支出功能分类: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0万元,较上年增加5.1%;卫生健康支出71.2万元,较上年增加48.24%;农林水支出1892.94万元,较上年减少20.34%;住房保障支出76.68万元,较上年减少52.33%。
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63.25万元,较上年增加0.05%;商品和服务支出875.63万元,较上年减少39.6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77万元,较上年增加8.71%;资本性支出96.17万元,较上年增加73.37%;对企业补助20万元,与上年持平。金性质、功能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2190.82万元,较上年减少3.6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45.02 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 16.05 万元,减少 9.96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96.1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86.1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1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1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空白 。
(八)市林业局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市林业局2021年安排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和防灾减灾类项目2个一级项目。森林资源管理项目负责九江市重点区域森林“四化”质量提升及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管理;防灾减灾类项目是森林防火、松材线虫病防控、银杏大蚕娥生物防治。
1. 九江市重点区域森林“四化"质量提升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九江市人民政府自2018年起连续五年,每年安排资金用于我市长江岸线、主要高速公路和铁路、重要旅游(风景区)通道沿线和生态廊道两侧等重点区域森林的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质量提升建设。
2)立项依据:《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区域开展森林绿化美化彩化珍贵化建设实施方案》(九府厅字〔2018〕191号)。
3)实施主体:九江市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4)实施方案:在九江市主要通道廊道及生态廊道两侧、重要风景名胜区周围、重点乡村、受损山体等重点区域开展森林“四化”建设,完成新造林1.454万亩、退化林修复0.715万亩、抚育7100亩、创建国家级森林乡村85个,省级森林乡村80个。
5)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工造林 | =0.59万亩 |
退化林修复 | =0.36万亩 | ||
森林抚育 | =0.71万亩 | ||
质量指标 | 项目管理 | 规范、到位 | |
作业设计 | 审查及质量规范到位 | ||
任务完成率 | =100% | ||
面积核实率 | >=100% | ||
合格率 | >=95% | ||
时效指标 | 造林 | 12月底 | |
自查 | 8月 | ||
核查评价 | 9月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重点区域景观效果 | 优 |
改善乡村人居环境 | 优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升重点区域森林覆盖率 | 重点区域森林及森林乡村无明显祼露地 | |
构筑重点区域生态屏障 | 树种配置良好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水土保持能力 | 优 | |
提高涵养水能能力 | 优 | ||
提高改善大气质量能力 | 优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重点区域各县(市、区) | 95% |
2.林业科技推广服务管理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科技帮扶,助力科技扶贫,提升林业产业发展科技支撑水平。
2)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一章第十一条,国家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林业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林业技术,提高林业科学技术水平。
3)实施主体:九江市林业技术指导站
4)实施方案:开展技术推广服务18次、开办10期培训班、印发技术手册6000份。
5)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207.85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技术推广服务 | =18次 |
技术培训班 | =10期 | ||
印发技术手册 | =6000份 | ||
质量指标 | 推广服务覆盖 | 有效 | |
培训合格率(%) | >=90% | ||
时效指标 | 技术推广、科普宣传 | 每季度2次 | |
开展培训 | 全年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是否增加林农经济收入 | 是 |
社会效益指标 | 是否带动就业 | 是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有利于林分结构改善 | 是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是否有利于产量提高 | 是 | |
是否促进行业科技发展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技术培训满意度 | >=80% |
林农满意度 | >=80% |
3.松材线虫病防控专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我市松材线虫病疫情仍呈扩散蔓延态势,2020年秋季普查初步发现:发生范围除彭泽、湖口、开发区外,还有11个县(市、区、局)发生,发生面积14.2万亩,枯死松树47万株,发生乡镇67个,发生小班1398个,对我市生态环境特别是庐山景观安全构成严重威胁,防控形势十分严峻,松材线虫病防控是一项长期而必要的任务。
2)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6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九府厅字〔2018〕136号)等。
3)实施主体:九江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4)实施方案:疫情监测300万亩、疫木除害处理全覆盖。
5)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22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技术培训班 | =2期 |
防治面积 | =15万亩 | ||
监测面积 | =300万亩 | ||
质量指标 | 测报准确率 | >=89% | |
培训合格率 | >=90% | ||
无公害防治率 | >=90% | ||
检疫执法 | 无疫木出省事件 | ||
时效指标 | 疫情监测 | 春季4-5月,秋季8-10月 | |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核查率 | =100% | ||
成本指标 | 防治率 | >=60% | |
产地检疫率 | >=9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4.4‰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治宣传 | 不少于2次 | |
生态效益指标 | 无公害防治 | >=90% | |
不出现万亩连片生物灾害 | 不出现万亩连片生物灾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 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基层林检站满意度 | >=80% |
乡镇满意度 | >=80% |
4.森林防火专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我市林地面积1665万亩,境内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及重要军事目标众多,森林生态资源十分丰富,是国家重点防火区,森林防火是森林资源保护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长项而必要的工作。
2)立项依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3)实施主体:九江市林业灾害防治科
4)实施方案:按工作需要完成森林火灾预防宣传、防火护林培训、防火巡查巡护、防火项目申报编制等。
5)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10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森林防火预防宣传 | 宣传片一集、防火宣传品一批 |
防火护林培训 | =1期 | ||
质量指标 | 防火林带建设是否符合标准 | 能够达到省验收标准 | |
防火设施建设是否正常使用 | 能够正常使用 | ||
时效指标 |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 是 | |
成本指标 | 防火物资政府采购节约率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有效开展森林防火防护 | 有效开展森林防火保护 |
社会效益指标 | 森林防火能力是否有效提高 | 是 | |
生态效益指标 | 是否有效保护森林生态安全 | 是 | |
是否有效确保庐山等重要敏感区域森林生态安全 | 是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收益群众满意度 | >=95% |
5.银杏大蚕蛾生物防治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2019年4月以来,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核心区市林科所范围内突发银杏大蚕蛾危害阔叶树,发生面积超2000亩,属于重度发生,受害林木叶片基本被吃光。天花井国家森林公园总面积约5000亩,其周边有近2万亩连片森林,该虫害严重影响了公园的森林生态景观,将对林科所范围内的林木和生态环境造成了毁灭性灾害,且对周边森林构成极大威胁。
2)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2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62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松材线病防控工作的通知》(九府厅字【2018】136号)等。
3)实施主体:九江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4)实施方案: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时间及规律,通过生物防治、药剂防治、化学药剂防治以及人工捕杀摘茧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有效防治,有效降低虫口密度,控制虫灾不发生大规模爆发,完成年度防治任务。
5)实施周期:2021.1.1-2021.12.31。
6)年度预算安排:80万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技术培训班 | =1次 |
防治面积 | 约3000亩 | ||
监测面积 | 约1000亩 | ||
质量指标 | 测报准确率 | >=85% | |
培训合格率 | >=80% | ||
无公害防治率 | >=85% | ||
时效指标 | 疫情监测 | 春季4-6月、秋季9-11月 | |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核查率 | >=90% | ||
成本指标 | 防治率 | >=70% | |
产地检疫率 | >=9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 | <=5‰ |
社会效益指标 | 防治宣传 | =1次 | |
生态效益指标 | 不出现大面积连片生物灾害 | 不出现大面积连片生物灾害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 提高综合治理水平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90% |
入园游客满意度 | >=90% |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市林业局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87.2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10万元,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出国出境受限。
公务接待费14.18万元,比上年减32.5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上年决算调整,压缩开支。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11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需要先审批,后入预算。
第三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2021年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21年市林业局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解释。
1、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7、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8、21302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2130204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2、2210201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市林业局机关及所属单位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