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06-10 11:2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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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九办字[2019]36号文件规定,市林业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地方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市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九江市履约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切实推动林业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大力推进国土绿化。加强森林、湿地、草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推进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构建统一规范高效、具有九江特色的国家公园体制。
(十七)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市自然资源局负责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
2.与市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协调火灾扑救、调查评估和处理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有13个单位,包括九江市林业局机关和12个所属二级预算事业单位:九江市林业产业发展管理局、九江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林木工作站、木材流通监督管理局、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湖口木材检查站、长江大桥木材检查站、森林资源监测中心、林业技术指导站、林木种苗和林场管理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编制总数22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参公事业编制2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73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103人。实有在编在职人数182人,包括行政人员27人、参公事业编制1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69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73人。离退休人员212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10人。临时人员18人,遗属7人。
第二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总额4581.79万元,较上年减少2.32%,其中本年收入4029.79万元,较上年增加4.44%、上年结转552万元,较上年减少33.67%。
本年收入中经费拨款3062.79万元,较上年增加9.28%,非税收入967万元,较上年减少8.39%。
非税收入中纳入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罚没收入12万元,较上年减少50%,其他收入805万元,较上年增加51.4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4581.79万元,较上年减少2.32% 。
按资金性质分类基本支出3119.94万元,较上年增加21.49%,项目支出1461.85万元,较上年减少31.13%。
按支出功能分类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1.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4.87万元、农林水支出3404.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9.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67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4.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38万元、资本性支出100.45万元、对企业补助20万元。金性质、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分别说明支出的金额和结构,较上年预算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市林业局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4029.7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增加4.4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市林业局2020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0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190.89 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 3.46 万元,下降 1.78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24.47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9.3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5.1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5 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 0 。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 5 个,涉及资金 760.85万元(详见附件2)。
二、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林业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3.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公务接待费50.68万元,比上年减少9.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11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费零元,比上年无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 九江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2020年市林业局预算涉及收入科目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2020年市林业局预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范说明解释。
1、2070205 博物馆: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2、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8、2130201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9、2130204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0、2130205 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1、2130207 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2130209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2130211 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2130234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5、2130237 行业业务管理: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工程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发布,检疫检测,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监管,新品种及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管理,重大宣传,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6、2130299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7、2210201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